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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艺术学院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她已经有79年的办学历史。1938年,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于在桂林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简称“艺师班”),1960年更名为广西艺术学院,由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2012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2013年获批为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
学院现有4个校区,其中南宁市有3个: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和西校区,桂林市有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655.13亩。下设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民族艺术系、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漓江画派学院、美术教育学院、人文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管弦系、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国际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等19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国际化发展。与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等46所国(境)外院校和艺术团体开展了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2012年5月,国家外交部和教育部联合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教学和研究成果,详见广西艺术学院官网:
ww***.cn[点击查看])
二、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是具有设计学科硕士授予权的单位,办学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1985年正式成立“工艺美术系”,一年后撤销。1995年恢复建制,1998年更名为“设计系”,2003年更名为“设计学院”。至今,设计学院已经形成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有保障、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较为有效、学生和用人单位较为满意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和产生了许多设计大师和艺术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设计者之一高庄先生、首届中国广告年度人物高峻等。
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现有教职工79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1人、讲师30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60人。外聘教师约20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08人、硕士研究生146人。设有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与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6个本科专业;品牌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帧艺术设计、商业美术插画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与形象设计、旅游品艺术设计、陈设艺术品设计、动画设计制作、新媒体艺术设计等10个专业方向。设立了五系一部一教研室,即动画系、服装与服饰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产品设计与工艺美术系、艺术设计学系、研究生部和德育素质教研室。拥有国家级优质专业建设点、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自治区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等一批国家级、省级优势教学资源。建设有各专业方向实验室共23个。
多年来,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以学校总体目标定位为基础,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各项改革,形成了“一东、二西、三交融”的学科专业特色;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积极与中国东盟博览局等20多个校外单位合作建立学生校外实习基地,与美国、英国、韩国、印尼等国和中国台湾等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合作办学与学术交流,力争培养品德高尚、学术优良、一专多能、适应能力强、能不断自我发展并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
在未来的建设与发展中,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将坚持立足地缘优势,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与发展为契机,本着“求知创新,厚德有为”的院训,齐心协力,夯实在西南地区的学科优势和学术影响力,努力建设成为人文氛围浓郁,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居于国内设计学科专业一流、国际有影响力、专业上具有国际对话能力的现代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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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师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治学严谨,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甘于奉献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博士毕业生应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条件
1.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等专业的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考虑,亦接受其他相近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的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创作、设计、展演高水平艺术作品获国家级、省部级政府奖项,或参加在重大艺术比赛获得突出成绩。
(二)待遇
1.紧缺专业人员或音乐与舞蹈学科、美术学科、设计学科、艺术学理论学科、戏剧与影视学科、新闻与传播学科等6个具有硕士授权点的一级学科人员给予购房补贴费4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其他学科专业类人员给予购房补贴费3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
3.尚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享受学校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3年。
五、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应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条件
1.即为博士又具有高级(含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且学术、科研成果突出的专家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在本学科领域中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为该学科研究方向的学术骨干,或在教学和创作方面有特殊专长者。重点学科学术骨干应聘人员具备以下(1)、(2)项条件之一:
(1)近5年主持在研或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创作、设计、展演的高水平艺术作品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省部级政府奖一等奖以上,或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在省部级重大专业艺术比赛获得突出成绩。
(二)待遇
1.给予购房补贴费5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家属随调或安排适当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4.符合自治区人才引进条件的同时享受自治区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详情详见网页:
21***102[点击查看]《广西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六、招聘计划
设计学院计划招聘设计学、艺术学、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研究方向的博士毕业生共14人。
七、联系我们
(一)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8号广西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二)联系人:黄老师、孔老师
联系电话:(0771)—339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