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养老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主要从事养老服务、医疗服务、非学历非职业技能培训等业务。
根据《关于加强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企业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阳光养老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三、程序方法
(一)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相关材料;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市保障房公司审核同意后,确定参加考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时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不开考。
(三)适岗评价及考试
适岗评价和面试由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适岗评价。对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面试。考核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适岗评价和面试得分按照4:6的权重折算成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适岗评价、面试得分折算的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组织体检,并进行考察考核。符合招录条件者经市保障房公司审定后,在市国资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与录用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组织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适岗评价及面试得分折算的总成绩,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则不予递补。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1日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1、登陆南通市国资委网站(
ww***.cn[点击查看])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于2017年4月1日17:00前,填写并发送至
460145369@邮箱。
2、报名者请于4月1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将报名资料送至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十五楼西)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含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非全日制院校、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学历管理等权威部门确认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职称证书、任职证明、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4、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五、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0513-59001820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513-59001824。
七、其他
本简章由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通房投发【2017】7号(招聘简章)(1)
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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