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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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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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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上海市
  • 发布日期:2017-04-08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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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26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有团队精神; 

  3、具有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学历要求 

  医师需本科及以上,护理、医技、药剂和检验人员需大专及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4月17日至18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医医院,延长中路288号2号楼二楼特需门诊。 

  2017年4月20日至21日止;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静安区中心医院,西康路266号4号楼四楼会议室。 

  2、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上海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卫生专业技术类人员最高学历必须是卫生专业类方才承认)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或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0年后毕业参加工作的医师需提供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免冠2寸证件照2张 

  (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区卫计委组织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在招聘名额内以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附表:上海市静安区卫计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17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