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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17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7-04-1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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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17

引进人才补充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计划2017年面向区外引进9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机关2人,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1人,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人,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5人。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在学历上也可适当放宽。

厅机关计划引进农学专业1名,科技管理、项目管理、工商管理、法律法学、知识产权专业1人。  

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计划引进动力工程、热能工程等相关专业1名(本科专业最好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研究生专业为太阳能、风能、沼气、地热等方向)。  

生产力促进中心计划引进计算机相关专业1人。  

自然科学博物馆计划引进计算机相关专业1人,天文物理类相关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博物馆学或科学传播相关专业1人,影视影像学、电影学、多媒体设计及制作、摄影学相关专业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长期在藏工作;  

3.遵纪守法,态度端正,作风优良;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适合在藏工作;  

6.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学籍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约定事项  

(一)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公务员,占行政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定级为副主任科员。  

(二)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为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事业编制。  

(三)录用后享受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  

(四)试用期满后享受每年50天带薪探亲休假待遇,往返交通费用报销。  

(五)录用前须签订就业协议,承诺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系统工作不少于8年。

五、报名方式

请有志到西藏工作的学生填写《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17年引进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发送邮件到kjtrsc@(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个人简历材料,我厅将通过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名单),报名截止时间:2017425日。

我厅于20172-3月已组织一次报名和面试工作(在此时间段未接到面试通知的,如有意向,可再次报名)。第二次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面试地点待定。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8660930267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