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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4月27日 15:25-17:00
地点:辽宁大学 蒲河校区 博雅楼108
盘山县面向省内高校公开招聘
盘山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人员
公 告
为进一步搞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促进盘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盘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省内部分高校公开招聘盘山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广电事业,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行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敬业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不良历史记录;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相貌端庄、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男性身高1.73米以上,女性身高1.62米以上。
5、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对象: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年龄: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1、新闻记者10名
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策划、创新能力,热爱新闻工作,专业不限,男性8名、女性2名。
2、电视新闻播音员2名
要求:男女各1名,形象端庄,符合电视出镜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基础、熟练的备稿能力、出众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胜任新闻播音主持、现场采访等工作。播音主持艺术、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均可报名。
四、招聘时间
以高校招聘会时间为准。
五、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以学校网站、招聘现场摆放公告栏等形式发布本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凡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定,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籍学历证明(在校及所学专业证明)、在校表现、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盘山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3、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1:3时,调整或取消招考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采取打分制。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共5项,每项满分20分。1、形象气质 2、语言表达能力与沟通能力 3、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灵活应变能力 5、发展潜力与求职动机。播音员岗位应聘者加试由招聘组指定材料朗读。
4、笔试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比例为1:2,确定笔试人选。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消息写作(50分)、命题议论文(50分)。
5、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并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
6、体检
在上岗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余一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考核
被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不再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执行。
3、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盘山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标准,从被聘之日起执行。缴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保险。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盘山广播电视台咨询电话:18342726000
监督投诉电话:0427-3552037
盘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