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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肃)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2017招聘检察辅助人员64名

(全职,发布于2017-05-0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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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定向派遣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临时检察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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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工作需要,经城关区委、区政府同意,城关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决定委托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的临时检察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检察辅助人员64 名,其中法学专业60名(男性35 名、女性25名)、计算机专业人员2名、汉语言文学文秘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热爱检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色盲、口吃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

4、具有兰州市常住户籍;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查清或作出结论的;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53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兰州雁滩劳务市场(兰州雁滩家具家居市场四号楼东侧,市内乘坐2511511616路公交车在家具市场下车即到)。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择业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个人简历及一份;

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城关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临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报名人员关注城关区就业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cgqjyj)。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为主)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比70%

 2. 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比例的30%

(三)面试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考察及政审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的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等。

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应聘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招聘单位人员、复查医生和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确认后签字,应聘人员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政审,按程序到应聘者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所在的单位、乡镇(街道)社区及辖区派出所了解情况,进行政审。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招聘对象。

四、公示及聘用

由兰州三和派遣公司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捡、政审情况对招聘合格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被确定为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经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由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根据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3000/(含个人缴纳的五险)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931-8431770 (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现场咨询电话:0931-8530533(兰州雁滩劳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