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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昭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简章 |
2017-05-11 19:39 审核人: |
2017年新疆昭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辅警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防控力度,确保新疆昭苏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2017年新疆昭苏县公安局面社会公开招聘120名辅警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学校开具证明),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年龄未满18周岁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安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3.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4. 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极端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5. 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6. 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及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自行下载填报好政审表(盖好相应公章),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两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体检 由昭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苏县公安局,在昭苏县纪委的监督下,到昭苏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1.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予录用。 三、工资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采暖费1300元、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和年度绩效奖励奖(根据县绩效考核评优结果核发)、维稳津贴1000元。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增资办法,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解决昭苏县户籍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配发制式服装、警用装备和提供免费食宿,试用期间不享受津补贴。 (二)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受聘前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均不受身份限制,也不与身份挂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本着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监督及要求 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和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本《简章》由昭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夏 晖 13579702973 赵 娜18099811723
昭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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