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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卢氏县赴高等院校推介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大力推进“筑巢引凤·人才强县”行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提升跨越发展,卢氏县决定面向重点高校公开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引进对象
“985”、“211”工程高校(不含其依附院校、二级学院)全日制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优先)。
二、需求人数及专业类别
30人左右,专业类别如下:文秘类,法律类,财会金融类,土木工程类,规划类,食品药品类,计算机类,交通工程类,信息通信类,经济类,畜牧兽医类,建筑管理类,水利工程类,化妆品类,旅游类,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新闻编辑类,播音主持类(男性优先),医疗器械类,农林经济类,农学类,企业管理类。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学习成绩优良,取得相应学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获得者优先引进。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7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103会议室。
3、报名时须持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获得的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院校相关处室配合下,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卢氏县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示。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
(七)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及要求
1、引进人员直接进入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2、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满,经考核享受正科级待遇;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满,经考核享受副科级待遇;本科学历的,试用期满,工作满3年后,经考核表现优秀的,享受副科级待遇。其人事档案按规定由卢氏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由卢氏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的,免收费用。
3、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4、引进人员有住房需求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住房保障,5年内不收费用。
六、咨询电话
现场招聘联系人:张立新 联系电话:13939874498
赵宇东 联系电话:13939877139
李伟波 联系电话:13623986806
邮箱:lsxrcb5767@
卢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