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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藏文化改革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计划从区外引进22名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
(一)西藏自治区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西藏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非西藏户籍,非西藏生源,无西藏院校学习经历),定向、委培生不在引进范围内。
(二)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引进专业方向主要为与文化工作相关的专业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单位 | 急需紧缺专业 | 需求数量 | 相关要求 |
1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作词作曲 | 3 | 本科及以上 |
2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编导 | 2 | 本科及以上 |
3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编剧 | 2 | 本科及以上 |
4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声乐 | 3 | 本科及以上 |
5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乐队指挥 | 1 | 本科及以上 |
6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单簧管演奏 | 1 | 本科及以上 |
7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巴松演奏 | 1 | 本科及以上 |
8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小号演奏 | 1 | 本科及以上 |
9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贝司演奏 | 1 | 本科及以上 |
10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长笛演奏 | 1 | 本科及以上 |
11 | 区歌舞团(事业单位) | 竹笛演奏 | 1 | 本科及以上 |
12 | 区话剧团(事业单位) | 编剧 | 1 | 本科及以上,有成熟作品者优先。 |
13 | 区藏剧团(事业单位) | 编剧 | 1 | 本科及以上 |
14 | 区藏剧团(事业单位) | 导演 | 1 | 本科及以上 |
15 | 区民族艺术研究所 (事业单位) | 民族歌舞研究 | 1 | 本科及以上, 有专业专著或发表论文数篇。 |
16 | 区群众艺术馆 (事业单位) | 展览策划或 平面设计 | 1 | 本科及以上 |
17 | 合计 |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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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要求
(一)引进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
4.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西藏生源应届毕业生;
5.符合引进的学历、专业要求,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高原工作生活环境;
8.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4.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17年5月15日至5月31日,请有意愿的报考人员根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1)和本人专业情况,填写《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xzwhzg@,同时可将能够证明自身各种能力的材料和证书扫描为电子版一并发送;
(二)资格预审
自治区文化厅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资格预审,并通知资格预审通过的考生参加现场复核;
(三)现场复核
参加现场复核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自治区文化厅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1.《西藏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引进人才报名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复印件;
5.学校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6.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在线学籍验证报告。
(四)选拔考试
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的形式,设置相关题目,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结束后,由考官根据考生实际表现打分,成绩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照《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要求,考试合格的考生到当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提供当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健康证明,体检发现身体不能适应西藏工作的,不予引进;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自治区文化厅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将通过查阅档案,与老师、同学、同事个别谈话,委托相关公安机关调查走访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日常表现等进行考察,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本人和亲属进行政治审查;
(七)确定引进对象
由自治区文化厅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选拔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的人员进行复审,提出引进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厅党组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组织、人社等部门审核同意后,确定为引进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八)录用
自治区文化厅与引进对象签订《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引进人才协议书》(附件3)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对考生的各项考察贯穿于工作始终,各个环节发现有影响考生录用的情形,不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正式录用后,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员在藏服务期限8年(含试用期1年),期间不允许交流、调动;
(三)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厅政工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任亚君 0891-6409632 13518906244
邮 箱:xzwhzg@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2号
邮 编:850000
(官XJ/文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