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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人社[2013]408号)规定,经研究,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田县户籍人员(以2017年6月6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6日以后出生);
4、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招考1人。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其它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在2017年6月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新大街1号3楼,县政府前门王立眼镜楼上)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填写《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可下载打印或填写)。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8的,先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若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未达到1:8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分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到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面试二天前如面试对象书面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聘用
若进行笔试,则根据笔试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8-6821305)。
青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青田县侨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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