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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06-1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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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26    更新时间:2017-06-14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湖北师范大学教师队伍,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6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国家级、省级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课程,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工作站)。

1973年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0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快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湖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岗位条件

1、素质要求: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应聘者原则上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博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且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部分学科可放宽至硕士,硕士应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且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毕业(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专业院校本科毕业),进校后硕士的日常管理依据《湖北师范大学合同用工管理办法》进行。

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712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12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和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4、应聘者需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5、对于高层次拔尖人才、学校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上述学历、年龄、服务期限等相关要求可适当放宽。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1225日。

2、网上报名邮箱:hsdzp@(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应聘部门及岗位);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科技大楼407);咨询电话:0714-6572927;联系人:吴老师。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报名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应包含个人简历(突出教育背景和科研成果,教育背景需从高中开始,科研成果的类型、名称、级别、排名、时间等应尽量详实)、学历学位证书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通过邮递、电子邮件或当面送达的形式递交报名材料至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怒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五)面试考核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六、面试考核

考核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用人需求,采取说课试讲、技术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形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之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按《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按《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核时间

面试时间在开考试前5天发布,也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三)面试考核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只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包括说课试讲、技术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三个环节,如应聘岗位为术科教师岗位还必须到相关场馆面试技术,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实际表现打分。

依据说课试讲成绩(如有技术考核,考核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的人选。

经评委考核,最后分别得出试讲成绩(术科技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

(四)成绩计算

1、试讲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50%计入面试考核总成绩。

2、如面试术科,术科技术成绩必须达到80分合格分数线,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如应聘岗位不足三人,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控制,同时评委需表态是否同意录用,应聘人面试考核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同意录用的评委人数占评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同意录用的评委人数未达三分之二以上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果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湖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cn[点击查看])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cn[点击查看])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4-6572927(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4-6573766(湖北师范大学监察处)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