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惠城区农业局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根据省项目办《关于规范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聘用人员管理等若干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技能) |
学历 |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人员 |
1 |
农学及相关专业 |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
有意应聘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日)。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③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
④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
⑥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合同期内每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购买),食宿自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惠城区农业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网络报名表》2份(附件1),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2017年7月6日-8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城区农业局办公室报名(惠城区政府3号楼616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829616、0752-7829626。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政治审查
由区农业局组织对确定为考核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第二名顶替。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区农业信息网和省项目办综合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并满意后,与惠城区农业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表是考生参加面试、政审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农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惠城区农业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网络报名表
惠州市惠城区农业局
2017年7月4日
attachments/news/附件1惠城区农业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网络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