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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2017年杞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10人,其中杞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人,杞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0人,杞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开封市户籍(含所辖县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5、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正常履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8、一般应具有普通院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特巡警队员文化程度放宽至中专,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9、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双眼裸眼视力达到1.0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杞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报考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开封市户籍(含所辖县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本科以上学历; 4、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 5、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要求电脑打字速度达到70字/分钟以上; 6、工作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7、身体健康。 报考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开封市户籍(含所辖县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与工作能力,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 (三)报考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开封市户籍(含所辖县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4、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7月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8月9日(每日8:3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杞县人社局。 3、报名咨询:037122278819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8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同底版),已就业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聘用后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报名现场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准报考。 报考杞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岗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考生免笔试,须提供司法考试资格证,笔试成绩参照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的最高得分计分,但必须参加技能测试。 5、有关事项: (1)报名时填写《2017年杞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017年8 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杞县人社局领取。 (三)笔试 笔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3、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杞县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时在杞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技能测试 报考杞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举行计算机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的应用,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等内容的测试,要求打字速度达到7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90%以上。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达不到基本报考条件的不能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招聘岗位性别比例达不到1:1.5的,该招聘岗位进行性别比例调剂。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时在杞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 1、参加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人选:经体检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综合体能训练人员。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能测试内容: (1)报考杞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和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内容 男辅警体能测试内容: 1000米、4X10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 女辅警体能测试内容: 800米、4X10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2)报考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在杞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成绩×20%。各成绩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及时在杞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考察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不合格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杞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3、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 4、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辅助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参照全供事业人员管理定级定资,并依据公检法干警补贴标准执行加班补助、执法执勤补助,另外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生育保险金,警务辅助人员服装费、办公经费等费用,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2、管理:(1)对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人事档案由杞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纳入编制管理);(2)由用人单位依照事业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管理和年度考核。
(2)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交纳考务费60元。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
(八)政治考察
(九)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