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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市海淀区2017招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

(全职,发布于2017-08-0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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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海淀区社会领域党的建设及党务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主要依托商务楼宇工作站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下发2017年海淀区社区党组织党务专职社区工作者编制情况表的通知》(海组通[2017]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海淀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海淀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计划招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59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商务楼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事务。

2.支持和促进企业、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帮助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帮助企业建立党组织。

4.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5.帮助企业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企业先进文化建设,指导企业加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

6.定期深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加强与商务楼宇物业公司的协调沟通协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企业党建等工作情况,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7.积极加强商务楼宇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工作决议、决定,依托商务楼宇工作站开展服务活动,协调开展党建、群团、普法、志愿服务等工作,保障工作站工作正常运行。

8.认真完成区级或街道(乡镇、园区)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考条件

1.能够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信念坚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中共党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户口。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居民,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71日之后出生)。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的人员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6971日之后出生)。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考办法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7725日至201788日在公招网等网站平台发布公告。20177289:0020178817:00,统一在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68771303

政策咨询电话:82510632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7811日在公招网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7812日至2017817日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818日(周五)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和实务、计算机基础知识、党史党建知识等。笔试时间为2.5小时,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公开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于2017829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报名与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意向报考单位(街道或镇政府),额满即止。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与面试报名同时进行。面试报名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海淀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2);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信》;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上面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面试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组织。面试当天,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统一到区委社会工委领取面试考题,面试结束后交回。各用人单位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40%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5.政审及体检

各用人单位组织对考生的政审、体检等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政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6.公示及录用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net[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安排拟录用人员进入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试行)》、《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0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海淀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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