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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克州2017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7-08-0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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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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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克州第二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 工作城市:克拉玛依市
  • 发布日期:2017-08-0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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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克州第二次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简章

 

一、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二、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必须为学前教育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师范类专业即可);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少数民族毕业生MHK等级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MHK等级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历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持有学前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小学及以上学段岗位。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在中小学岗位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录用及待遇保障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由招聘小组初审并试讲,合格者签订招聘协议书。到岗后进行复审,合格后正式录用,直接纳入本年度新疆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工资、津贴、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的相应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国家特拨的南疆补贴、艰苦地区津贴等专项津贴。

1州直学校和阿图什市的学校工资待遇(按照四类地区标准):

   (1)基本工资待遇。本科学历:应发工资为7263元/月,大专学历:应发工资为6851元/月,中专学历:应发工资为6724元/月,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

   2)其他福利待遇:

    转正后,每人每年享受1400元的冬季取暖费,年终绩效奖励4000-8000元不等(根据所在单位年终考核等次确定),所在学校被评为精神文明单位的可享受1500元补助;个人年终考核合格者享受相应考核工资(中专学历1841元、大专学历1935元、本科学历2119元)。

    未婚者每年可报销往返探亲路费一次。

    在农村学校工作者可享受200元/ 人/月基层补贴,根据离市区远近享受100-300元/人/月生活补贴。

    ④班主任享受200元/月津贴。

3)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可享受教师周转房。

2、阿合奇县工资待遇(按六类地区标准):

1基本工资待遇:本科学历应发工资9020/月、大专学历应发工资8930/月、中专学历应发工资8820/)。

2)其他福利待遇:

   转正后,每人每年享受取暖费1200元。年终绩效奖励4000-8000元不等(根据所在单位年终考核等次确定)。所在学校被评为精神文明单位的可享受1500元补助;个人年终考核合格者享受相应考核工资(中专学历1841元、大专学历1935元、本科学历2119元)。

 未婚者每年可报销往返探亲路费一次。

 在农村学校工作者可享受200-300元/ 人/月基层补贴,享受100-300元/人/月生活补贴。

 班主任费每人每月补助:县级200元、区级120元。

  3)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均可享受60平米的两室一厅教师周转房一套(配备日常的生活用具,拎包入住)。

3、乌恰县工资待遇(按六类地区标准):

  1基本工资待遇:本科学历应发工资9020/月、大专学历应发工资8930/月、中专学历应发工资8820/)。

  2)其他福利待遇:

转正后,每人每年享受冬季取暖费1400元,年终绩效奖励4000-8000元不等(根据所在单位年终考核等次确定);所在学校被评为精神文明单位的可享受1500元补助;年终考核合格者将享受考核工资(中专1841元、大专1935元、本科2119元)。

未婚者每年可报销往返探亲路费一次。

在农村工作者,根据离县城远近可享受基层补贴和生活补贴200--700元/月。

班主任享受200元/月津贴。

3)住房待遇:新招聘教师由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学校无周转房的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五、招聘时间及地点:待定(招聘时间拟定于8月13日启动,具体时间由招聘小组确定后在各高校网站通知)

六、招聘形式:考生请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汉语水平资格证(MHK)等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初审及试讲。

七、岗位计划预计约100(详见8月12日公布的具体岗位列表)

组长兼带队:陈永强  (克州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员:1、张平花(阿合奇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电话:17399088606

   2、杜志强(乌恰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电话:13899481537

   3、和飞(阿图什市教育工委委员)          电话:18099082777

   4、杨成国(州直学校联系人)               电话:15209080255

5、李玉保(州直学校联系人)              电话:18094998845      

QQ群:372588323,256722174有意应聘者,可入群咨询。

 

1843_2017年新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新疆克州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