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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2017招聘12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17-10-1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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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0 02:22:28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下的国有粮食企业(白云区粮食储备公司、白云区军粮供应站)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职工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没有被开除、辞退等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即1999101日之前出生,1982101日之后出生);夜间值班员岗位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内。

(六)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国有企业员工编制,按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年薪不低于6万元(夜间值班员岗位年薪不低于3万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1018日起至20171021日(含1021日,周六);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报名前请先登录白云区信息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区粮食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ww***.cn[点击查看]),认真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及有关报考事项,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应聘报名表》(见附件3),并在报名时间内本人亲自到白云区军粮供应站(地址:白云区景云路622楼)报名(含报考白云区粮食储备公司岗位人员)。

(三)报名人员须准备的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2.按A4规格纸张打印的《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3)。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白云区信息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区粮食局)网站上查询。

5.注意事项:考生当日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岗位需求表》(附件2)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的岗位,符合递补岗位条件考试合格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白云区信息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区粮食局)网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岗位需求表》(附件2)中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粮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4347108643470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白云区粮食管理中心

2017109

附件1: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白云区区属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