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 | |||||||||||||||
所在行业 | 教育 | ||||||||||||||
公司规模 | 2001-10000人 | ||||||||||||||
公司性质 |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 ||||||||||||||
公司地址 | |||||||||||||||
招聘内容 | 于田县2017年11月自主招聘教师简章 为全面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全覆盖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资源不足的局面,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语教师1673名,其中:幼儿园教师796名;小学教师450名;初中教师370 名;普通高中教师27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30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政治思想审查合格,无宗教信仰,自愿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3、性别、族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应届、历届毕业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 5、已取得毕业证(必须带上毕业证原件)。 (二)专业要求: 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及所列目录相似、相近专业。 (三)学历要求 (1)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中专必须是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 (2)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3)初、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及MHK的要求 (1)母语为汉语的报考人员,语文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母语为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应、往届毕业生,MHK证书必须在三级甲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民考汉考生优先,(提供相关证明)。语文专业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工资待遇 招聘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在聘用期间每月享受以下工资待遇,本科学历5865元,大专学历5801元,中专学历5719元。(包括五险一金)。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招聘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2月20日 (2),外地考生可以在疆内外招聘组处进行报名,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 第四招聘组(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 薛国宏: 18016932345 申正伟:15384953540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1959205556@ 教师应聘交流群群号:473877595(QQ群号) 十一、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903—6816715 于田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 ||||||||||||||
招聘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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