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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双一流大学(原“211”、“985”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详见招聘计划表)。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招聘单位委托,承办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兰溪市户籍或生源的双一流大学(原“211”、“985”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1。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表(见附表2)填好后随同本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发至邮箱:664951628@。现场确认时允许补报。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3月30日
四、现场确认及考核签约
(一)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地点为浙江大学,时间:另行通知。事先未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允许现场确认时补报。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资料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明、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本人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本人名次和专业总人数)的学校证明,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确认时,填报报名表一份,交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核签约
1、根据对应聘者的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获奖荣誉及在校综合表现等方面的初审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具体考核时间与地点在现场报名后通知。
2、根据对应聘者在校综合情况及面试考核成绩确定签约对象。
3、签约后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直接录用为事业工作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①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③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④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5、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后续招聘信息可关注兰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告。咨询电话:0579—88891752。
五、工资待遇
1、按兰溪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全额保障。
2、条件符合可申请兰溪市人才公寓。
附件1:兰溪市事业单位面向“211”、“98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附件:招聘计划.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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