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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证处工作,充实公证员队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司法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2名,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报名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2018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能胜任公证员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叙永县公证处(县城环城路与永宁路交叉口,司法大楼三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四川省叙永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2017年司考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公职人员、教师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包括公证法律基本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应用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的由叙永县司法局派员并协助公证处进行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政审不合格及签订合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由四川省叙永县公证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叙永县司法局政治处、公证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2343886222679
附件:1.叙永县公证处公开考试招聘公证员岗位要求表
2.四川省叙永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叙永县公证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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