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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5日(星期日)8:30-11:00
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本部运动场(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03号,招聘摊位详见当天校园内招聘摊位指引图)
二、招聘计划
海宁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34名[详见岗位条件及计划表一、二 (附件1、附件2)
海宁市卫计系统2018年3月赴安徽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doc]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计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及户籍等要求。对有户籍要求的岗位,以2018年3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18年3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受理报考。硕士学历报考本科岗位的,其二级学科名称应符合该岗位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1982年3月25日至2000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带“★”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1977年3月25日至2000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3月25日后出生)。
(四)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通过招聘已被确定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取得单位同意。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