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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
发布日期:2018-03-23 18: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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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适应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特殊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永委办发〔 2008 〕106 号)和县政府《关于县教育、卫生系统继续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紧缺人才的请示》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 1.获得医学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紧缺专业人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次录取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不含独立学院)。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影像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护理学专业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人员及定向培养生不得报考。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除护理专业限永嘉生源外,其他专业户籍不限。 三、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通过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xx***.cn[点击查看])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31日(周六)9:00—12:30。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邮箱地址:66163163@。 其他各类人才招聘会及到各高校直接引进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网络报名者通过压缩包形式发送报名表、电子照片及以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名称为“姓名 应聘单位 岗位代码”,发送成功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名的人员,经初审合格后,根据通知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举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如合格人员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可在面试合格人 员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从其他岗位调剂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从其他岗位调剂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岗位所需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人员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四、其他事项 (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有关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永委发〔2010〕113号)、《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5〕203号)、《永嘉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医学人才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3〕227号)等规定执行。 (二)引进紧缺性高层次人才,在住房、生活保障等待遇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报县政府研究确定。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7205786(县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 2018年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附件2 永嘉县卫生计生系统引进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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