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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教集团2018年4月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合肥幼教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由合肥市政府全权委托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合肥幼专”)举办,集团总部现位于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目前主要举办(与政府联办)幼儿园,集团现有20所幼儿园,依次位于合肥市新站区、瑶海区、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安巢经开区境内。
为适应集团进一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35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见下表)
序号 |
幼儿园教师岗位 所在区域 |
拟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新站区幼儿园 |
55 |
根据集团实际情况,集团对录用人员可进行统一调配。 |
2 |
包河区幼儿园 |
12 |
|
3 |
经开区幼儿园 |
40 |
|
4 |
高新区幼儿园 |
16 |
|
5 |
安巢经开区幼儿园 |
12 |
(二)报考条件
1、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教育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基本的政治思想素养。
3、热爱幼教事业,性格活泼,专业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与亲和力。
4、组织纪律性强,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幼儿园工作经历,能够合理科学地安排及组织幼儿一日活动。
5、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经审核可获得免考资格:获得市、区级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称号;在健康领域有研究成果的男教师或具有教育类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者。
三、招聘考核内容与要求
(一)笔试(占总成绩30%):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
(二)面试(占总成绩70%):
1、无生上课与专业知识答辩(必考),(占面试成绩60%)
2、技能考核:(占面试成绩40%)
现场弹唱、即兴舞蹈创编、命题画三选二。
(三)其他要求
招聘当天,考生请带好个人简历材料。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方式
考核入围者经体检合格后,由合肥幼教集团统一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公办园教师待遇,执行《合肥幼教集团工资发放暂行办法》工资结构,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
五、咨询电话
方老师:0551—62535820
审核人: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