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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2018年,扬州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下属的扬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扬州市水产生产技术指导站、扬州市畜牧兽医站决定公开招聘优秀博士人才各1名(事业编制)。根据扬州市《关于开展“百名优秀博士人才集中招引”活动的意见》,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专业:符合《市农委2018年扬州市直事业单位博士人才需求信息》(nw***.cn[点击查看]
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学生干部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扬州市农业委员会(扬州市文昌中路460号,电话:0514-87346748,联系人:袁秋华、翟福丽)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个人简历至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后公布名单。
2、专家面试
由市农委组织专家进行面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
3、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
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5、公示
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在扬州市农业委员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批。
6、办理聘用手续
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一年,享受《关于开展“百名优秀博士人才集中招引”活动的意见》所规定的各种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将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人社局:0514-87866347,扬州市农委:0514-87341522。
五、本公告由扬州市农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扬州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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