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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招聘信息 | 点击量: |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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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高等教育单位 | 单位类别: | 其他 | ||||||||||||||||||||||||||||||||||||||||||||||||||||||||||||||||||||||||||||||||||
招聘学历: | 博士 | 招聘人数: | 21-40人 | ||||||||||||||||||||||||||||||||||||||||||||||||||||||||||||||||||||||||||||||||||
发布时间: | 2018-04-09 15:38 | 结束时间: | 2018-06-30 15:41 | ||||||||||||||||||||||||||||||||||||||||||||||||||||||||||||||||||||||||||||||||||
举办地点: | 工作地点: | 福建 | |||||||||||||||||||||||||||||||||||||||||||||||||||||||||||||||||||||||||||||||||||
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引进人才招聘启事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0300余人。设有61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专业授权类别(19个学科领域),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现有专任教师1111人,其中高职称476人,博士281人。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闽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17〕33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教学科研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年龄为:自然科学类45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50周岁及以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各项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博士学位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中国语言文学(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生物学、园艺学、新闻传播学、英语语言文学、法学专业的博士且高级职称人员。 2.普通师资:见附件2 三、信息发布 此招聘信息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人才招聘”栏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常年招聘(至岗位成功招聘截止)。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此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应聘者应填写《闽南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打包形式发送至各二级单位相应邮箱以视报名。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专业”方式命名。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职称证书、④近五年科研成果目录,包括论著 (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名称;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外文材料须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考核(面试)及体检 1.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资格复审、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核(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人才招聘”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务年限为10年。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除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提供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标准如下(见表1):
(二)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普通师资待遇 除享受正常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提供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标准如下(见表2):
八、其他 1.配偶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调入我校工作,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获得相应的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聘用编内人员。若引进人才配偶不符合我校调入(或聘用)条件又提出要解决配偶工作问题的,学校可给予安排合同工岗位,并每月另外增加500元生活补贴。 2.购房补贴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发放,因在漳州市购房,可申请一次性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根据服务年限按月兑现;科研启动费根据我校科技处(社科处)相关规定执行。 3.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引进人才的,原则上住房补贴以高的一方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住房补贴且安家费减半发放。 4.学校在有房源的条件下视情况提供半年过渡房、学科带头人提供二至三年过渡房(或学科带头人学校提供住房,但不给予购房补贴)。 5.到我校考察、面试的应聘者,若最后与我校签订正式合同,我校将根据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报销其考察的交通费。安家费包含搬迁费。 6.以上所有引进人才的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591337(韩老师、吴老师) 邮 箱:rcyj001@(此邮箱仅作为咨询相关待遇及手续的办理,简历请投至附件2中各岗位相应邮箱。)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附件:1.附件1:《闽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17〕330号).doc;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学校。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福建省及我校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cn[点击查看])、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人才招聘”栏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3月15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者可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致电:0596-2591337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指定邮箱rcyj00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①《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扫描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扫描件;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未能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学校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名费(80元)缴费通知、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公布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 “人才招聘”栏上,请注意及时查询。
(3)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九、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591337
E-mail:rcyj003@ 十一、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
附件: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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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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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引进人才招聘启事.doc | 2018-04-09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