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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为完善和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18年公开招聘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实际情况需要,现制定该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岗位说明
1.根据学校的进人计划,2018年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实行代理制,须与我校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明确在校工作的5年内不得调离所安排的岗位,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
(二)素质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具有较强专业知识水平及组织管理、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在校学习阶段担任过校院级学生干部或在校园文化、社团、志愿活动中有较好表现、成绩优异者优先。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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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简历投递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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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入选考试人员名单 |
【待定,以具体通知为准】 |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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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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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拟录用人选报学校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
三、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筛选。
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将符合条件者汇总,报工作小组审议、确定参考人员。
(二)笔试考核。
行政能力测试(30%),申论(40%),辅导员基本能力测试(30%)。
笔试科目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面试考核。
考试科目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四)两个阶段考核计算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60%)。总成绩80分以上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由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考察和公示。
(七)心理测评通过,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代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求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用:
1.经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不合教师规范者。
2.所提供的简历情况、相关证书和信息与事实不符者。
3.2018年7月前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心理测评未通过者。
(二)被录取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638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看到的信息。
电子邮箱:rachellf@
联系人:
江西财经大学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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