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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雇员公告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雇员若干名。
本次招聘非事业编制雇员,采用人才派遣用工形式管理。
一、招聘岗位
市内五区、金州新区(含开发区、金州区、保税区,下同)、普湾新区(普兰店)、花园口(庄河)办事处前台业务结算、客户服务及电话咨询等事务性岗位。
二、工作时间
每周(含周六、周日)工作五天,休息两天。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国家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品行端正,表现优秀;
(二)原则上2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2018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金融、财税、会计、审计、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报考普湾新区(普兰店)、花园口(庄河)办事处条件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三)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四)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填写《应聘登记表》(附照片),发送至gjjzhaopin@。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5日。
(二)初审
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综合报考人员各方面条件,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短信形式通知笔试入围人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区武汉街51号)。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实际工作问题分析。试题分为客观题90分,主观题1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60分钟,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经本人签字的《应聘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中心对拟定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区武汉街51号)。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六)体检
中心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由此产生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培训与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中心将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和考核。对于考试和考核均合格者,已经毕业的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应届毕业生在中心实习,按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且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同意留用后,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如未按期毕业,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请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聘登记表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30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大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各项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等工作。目前,中心下设14个职能处室和11个办事处、14个网点。
多年来,中心秉承“服务社会、造福百姓”的根本宗旨和“取之于房、用之于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工作原则,全力做好房改资金归集、运用和管理各项工作,深入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全方位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实现了房改资金安全运营、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大连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701.99亿元,缴存余额616.2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4.51万笔,1078.4亿元,贷款余额611.28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1.7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1.6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85.75亿元 。房改资金为职工群众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重要支持,有力推动了大连市市场化住房体制和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大连市房改资金总量、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一直位居辽宁及东北三省第一位,名列全国前茅。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及辽宁省房改资金管理先进城市,全国及辽宁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行业标兵、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大连市先进单位、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最佳优胜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大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售房款、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各项房改资金的归集、运用和管理等工作。目前,中心下设14个职能处室和11个办事处、14个网点。
多年来,中心秉承“服务社会、造福百姓”的根本宗旨和“取之于房、用之于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工作原则,全力做好房改资金归集、运用和管理各项工作,深入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全方位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实现了房改资金安全运营、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了一条具有大连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701.99亿元,缴存余额616.2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4.51万笔,1078.4亿元,贷款余额611.28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1.7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1.6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85.75亿元 。房改资金为职工群众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重要支持,有力推动了大连市市场化住房体制和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大连市房改资金总量、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一直位居辽宁及东北三省第一位,名列全国前茅。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及辽宁省房改资金管理先进城市,全国及辽宁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行业标兵、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大连市先进单位、服务型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最佳优胜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司名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司性质:事业单位
公司规模:100-499人
公司行业:服务业
公司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