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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数学学院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启事(2018年7月) |
发布时间:2018-07-24 |
华侨大学数学学院公开招聘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启事(2018年7月)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前身为华侨大学最早设立的数学系,“赖氏定律”创立者赖万才等知名教授曾执教于此。学院长期开展函数论、偏微分方程、动力系统、代数学等领域的研究。因工作需要,数学科学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工作地点在泉州。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学院做好科研统计与科研计划工作; 2.协助教师完成项目申报、审核、报销及相关工作; 3.协助做好各种科研工作的上传下达; 4.协助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已取得硕士学位,且高校各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不含独立学院); 3. 理工科相关专业优先; 4. 英语六级以上; 5. 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9月9日。 报名办法: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sxbgsh@;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本硕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扫描、命名、打包后一起发送。 四、考核办法 1.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核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在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后报学校审批,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五、相关待遇 按华侨大学委托型项目制科研助理聘用。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0595-22693514 华侨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