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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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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招生就业处
公告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
企业简介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乐市教育局
关于为新乐一中选聘紧缺学科教师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新乐市事业单位选聘计划的批复》,经我市研究决定,现为新乐一中公开选聘10名紧缺学科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或本科学历所学专业至少应有一个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二、选聘学科及人数
拟选聘高中教师10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21日18点。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2019年毕业的在读研究生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学历证明。
(二)面试
本次选聘工作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试讲要求。每名应聘者依次备课1个小时,不准参考任何资料,试讲不得超过30分钟。
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每个学科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
经试讲、体检合格后,由新乐市人社局、教育局进行政审和考察。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者名单在人社局、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聘人员,由新乐一中与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选聘人员毕业后,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市编办按全额事业编制办理入编手续。为了防止人才流失,维护用人单位权益,设定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
四、联系电话
87572285、13933036518进行咨询。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