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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珠海市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

(全职,发布于2018-10-10)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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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职员职位表

职位

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待遇

职位

简介

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01

2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10月以后出生);

2.性别:不限;

3.户籍:不限;

4.专业:不限;

5.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其他:熟悉日常办公软件,具有良好沟通能力者优先。

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4640元,含有五险一金。

从事政务服务工作。

合计

 

2

 

说明: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当月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8109日至20181019(周六、周日全天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为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填写并签名);

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13的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181023日上午900-1100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通知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至2019331日,期满后不再续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口接收及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526762(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0756-2133696(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投诉监督电话:0756-2656011(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委监委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珠海市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109

附件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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