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山东洪通集团是一家集房地产开发、销售、水利工程施工、建材商贸、酒店经营管理的综合性股份制企业,总部设在济宁市高新区;下设山东洪通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双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宁祥和鑫源贸易有限公司、泗水京投商务有限公司四个子公司。
山东洪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属于国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企业,注册资金一亿元。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亿元的工程的施工:包括库容1亿立方、装机容量100MW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道路排水基础工程施工。
济宁双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位于济宁市北湖新区。属于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4160万,先后开发了北湖高校生活园、京投大厦等项目。
济宁祥和鑫源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济宁阜桥辖区,注册资本500万,主要从事建材及装饰材料、电料电缆、水暖管件等销售。是一支具有产品宣传、推广、销售、配送一体的专业团队。
泗水京投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泗水县泗张镇,注册资本500万,主要从事酒店经营管理,日用百货批发等。现有未来安山小镇、圣源分时度假村等酒店。
山东洪通集团注重人才的培养,拥有了雄厚的技术力量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现有从业人员320多人,有职称的各种管理人员213人,公司始终奉行“以质量求生存、靠信誉谋发展、抓管理促效益”的经营方针,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全面推行项目部为单位的生产责任制,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采取竞争上岗,优胜劣汰。每年完成产值五亿元以上。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为社会奉献了大批优质工程,连续多年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守信用、重合同”先进企业。
目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集团全体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发扬团结拼搏、开拓进取、锐意创新、求实高效、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去迎接市场的挑战,创出更加辉煌的业绩。
山东洪通集团愿与各界朋友合作,共创美好明天!
招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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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人数 |
学院 | 名称 | 学制 | 人数 | 联系方式 |
水土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
| 4 | 10 | 联系人:贾晨营 电话:0537-3155659 邮箱:2351558858@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1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10 |
土木工程 | 4 | 10 |
建筑学 | 5 | 10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4 | 10 |
薪资待遇: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有效的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遵照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原则,促进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的提升,推动公司业绩增长,根据公司经济效益情况,考虑到当前的经济形势、最低工资调整等因素,为有效激励员工,对公司薪酬体系进行必要调整,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薪酬分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固定工资、学历补贴、职称补贴、话费补贴、项目补助、绩效奖励、年终分红、股东分红等。
根据公司目前岗位设立,分为管理系列、项目系列。项目补助,仅各项目部人员享受。
1.1 基础工资
为保障薪酬制度的持续性,保证员工的薪资总体水平,设立基础工资,凡公司正式员工皆享受每月1100元的基础工资。
1.2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以进入洪通集团试用期满后,转正之日起计算,转正月当月计发工龄工资,每月计发工龄工资20元。
1.3 全勤奖
根据公司的《考勤请假制度》,员工每月休息天数少于等于4天者,享受全勤奖300元。一般情况下,公司安排每周日休息,如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安排休息,休息天数超过4天时,以实际安排的休息休假天数为准。
员工“婚丧嫁娶育病”时,经个人申请、审批权限而批准的假期,如超过以上规定的天数时,仍享受全勤奖。员工“婚丧嫁娶育病”请假时限,详见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1.4 固定工资(岗位工资)
公司遵循“在其位谋其职,在其位享其酬;一岗一酬,离岗易酬”的原则,设立各岗位的固定工资,见下表。
级数 | 基准工资:元 | 岗位 |
总经理 | 副总经理 | 经理 | 主管 | 员工 |
24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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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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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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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50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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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3200 | 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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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1600 | 1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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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0200 | 1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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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9000 | 9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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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7920 |
| 7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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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000 |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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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6130 |
| 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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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5400 |
| 5400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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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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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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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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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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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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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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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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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40 | 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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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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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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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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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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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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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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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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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0 | 1940 |
4 |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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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0 |
3 |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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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0 |
2 | 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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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 |
1 | 1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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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0 |
员工岗位工资的晋升,详见《员工晋升制度》。
1.5 学历补贴
根据员工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发放学历补贴,正式员工具有国家和公司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该津贴(标准:大专100元/月,本科40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700元/月)。经个人申请、公司批准的函授或在职学历,享受同等待遇。未经批准,或入职前取得的函授或在职学历,降一档享受相应待遇。
1.6 资格职称补贴
1、职称补贴: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国家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职称证书,同时具有多项国家认证的证书者,以证书最高等级计算,如与本岗位职责不符不予发放。补贴标准: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中级:1200元/年,高级:3000元/年。
2、执业资格:具备岗位要求的国家人事部门统一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二级建造师、造价师,3000元/年;一级建造师、造价师,12000元/年。公司每年确认执业资格并被聘任者享受该补贴,详见公司《执业资格聘任规定》。
3、资格职称补贴,每年统一在年底发放,不足一年者按照实际月数发放。该补贴为在职资格补贴,期间离岗、离职者不再发放。
1.7 话费补贴
根据个人岗位不同分别补贴,总经理300元/月,副总经理150元/月,其它补贴人员100元/月。
1.8 项目补助
根据公司安排,自进入项目的当月起,享受项目施工现场补助,补助金额分别是:项目经理2000元/月、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享受副经理待遇的1800/月,其他管理或技术人员1500元/月。项目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一般为每年的7月、1月发放。
按月核算补助时,进入项目的当月,按其实际在项目天数计算;在项目期间,每月的补助按照当月满月天数计算,出勤少一天即减少一天的补助。
1.9 绩效奖励
1.9.1 半年绩效激励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确定半年绩效奖励总额。每半年发放一次,为在职享受,发放之日前离职者,不再享受。
各岗位半年绩效奖励额=(个人半年基础工资 个人半年岗位工资)/(集团公司半年度基础工资 集团公司半年度岗位工资)*董事会确定的半年绩效奖励总额*个人半年绩效考核得分。
1.9.2 年终绩效激励(在职分红)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后,确定年度绩效奖励总额。每年发放一次,为在职享受,发放之日前离职者,不再享受。
各岗位年度绩效奖励额=(个人年度基础工资 个人年度岗位工资)/(集团公司年度基础工资 集团公司年度岗位工资)*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绩效奖励总额*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2、岗位工资晋级条件
自2017年度起,随着公司效益的增长,将逐步为员工晋升岗位工资。
2.1员工来公司每满2周年,晋升1级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晋级自满2周年的下月起有效。2018年晋级2016年入职员工,以此类推。
2.2每年度随公司效益增长,完成公司年度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指标,全体员工普调一级岗位工资;如超额完成年度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指标的30%以上,全体员工再上浮一级岗位工资。
2.3每年度,公司将按照全年绩效考核结果,经公司领导评议,为不超过员工总数的20%员工晋级。
2.4自2018年起,获得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或同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者长1级。
2.5从公司已辞职后又返回公司的,另行定级,岗位工资至少降一级。
3、入职员工试用期、薪酬及定级
3.1 入职员工试用期、薪酬
3.1.1入职员工,根据试用岗位、工作经验及学历等确定试用期限与试用期薪酬。试用期限详见《人事管理制度》。
试用期员工,仅发放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应届毕业生主要依据学历,分别是专科1800元/月、本科生2000元/月、研究生3800元/月。
3.1.2公司招聘高技能专业人才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试用期薪酬及试用期限由分管领导建议、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需要报董事会的另定。
3.2 入职员工岗位工资定级
入职员工岗位工资定级充分考虑员工的专业经验、学历、实践技能、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由人事部门会同分管领导共同认定。
3.2.1试用期满,大专毕业,工作经历不满1年,岗位工资定为基本级一级。
3.2.2学历:大专为基本级,本科学历另长1级,研究生以上学历另长2级,最高长2级。非全日制学历仅1次有效长1级。学历认定以国家颁发的正式毕业证书为准。
3.2.3职称: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国家统一颁发的职称证书,中级证书长1级,高级证书长2级,最高2级。证书须与所在岗位紧密对口,不对口的不予长级。
3.2.4工作年限:每工作5年长1级,最高4级。工作年限以劳动保险连续交付的时间年限为准。
4、薪酬发放
每月由工程部、经营部、办公室分别提报数据,财务部核算工资、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发放。每月十日为薪酬发放日,发放上月工资。工作不满一月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
5、附则
5.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
山东洪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公司传真:0537-3155659
办公电话:0537-3155659
联系邮箱:2351558858@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22号
邮政编码:272000
审核: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