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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冶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
校园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多途径补充教师机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通过校园招聘方式,公开招聘16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19年大冶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相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或2019年8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时间
2018年10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与相关院校联系后确定)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院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招聘面谈。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单位到相关师范院校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招聘。双方达成意向的,签订聘用协议书。
3、体检。组织签订聘用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行负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上岗实习。安排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招聘学校上岗实习。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2、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5年。应聘乡镇农村学校任教的,聘期内除享受每人每月400元乡镇工作补贴外,连续三年发放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聘用管理
1、招聘对象正式毕业后,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招聘学校将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招聘对象一经招聘录用,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交流、调动和辞职。
3、首次聘期满后,将优先从农村学校中遴选一批优秀教师进城任教。
八、纪律监督
严肃校园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14-8897536(大冶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2019年大冶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大冶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2019年大冶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招聘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合计 |
高中教师 | 0 | 0 | 1 | 6 | 3 | 3 | 3 | 3 | 4 | 2 | 0 | 2 | 6 | 33 |
乡镇初中教师 | 11 | 16 | 8 | 15 | 7 | 1 | 0 | 2 | 1 | 1 | 3 | 0 | 2 | 67 |
乡镇小学教师 | 18 | 20 | 16 | 0 | 0 | 0 | 0 | 0 | 0 | 3 | 1 | 0 | 2 | 60 |
合 计 | 29 | 36 | 25 | 21 | 10 | 4 | 3 | 5 | 5 | 6 | 4 | 2 | 10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