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各学科专任教师
二;职业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海南户籍考生须在海南省中小学校(含民办)相应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少一学年。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录用人员均为美兰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本次招聘录用的外省市考生按《海南省人才引进行动计划》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四:聘职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我区公办中小学缺编教师,经美兰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通过考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各学科专任教师。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专任教师35名,小学专任教师131名(含校园足球专任教师3名),共166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下表(详见附件1:2018年美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请考生务必认真按照相对应的报考岗位报考)。
五;联系电话
0898-65321276
六;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各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