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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环监所

(全职,发布于2018-10-2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广州
  • 职位: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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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环卫队伍后勤及管理相关工作,我街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地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从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电脑操作,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5、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6、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811日后出生)以下。

7、有会计证、有人事管理工作经验、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后勤管理、出纳及卫生巡查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方式:20181026日至20181031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站内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1026日至2018103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联系电话:89887301;联系人:黄绍明)。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填写《华洲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毕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拟录用人员,按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最终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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