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授薪律师
二、职业要求
1、男女不限,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已取得律师执业证;
2、有两年以上执业经历;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做事认真仔细、吃苦耐劳,富有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能根据案件需要及时出差。
三、薪酬待遇
面议
缴纳五险,享受法定节假日。
四、公司简介
浙江大宇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浙江省第四律师事务所天平分所,后更名为浙江大宇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司法厅直属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事务所创办之初,以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法律教师为主,由《公安学刊》主编秦光军担任主任,是浙江省公安系统唯一的国有制律师事务所。
2000年11月,事务所施行改制,成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由陈权出任事务所主任至今。陈权主任现为中国国民党浙江省委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二十余名,其中专职律师十余名,兼职律师近十名,律师助理、其他工作人员近十名。全所有二分之一以上律师具有熟练运用外语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2006年、2007年我所两名律师先后被公派至美国,参加中美政府举办的、为期半年的专业培训。
事务所重视业务理论研究,近几年在全国性公开刊物发表论文 多篇,多人、多次在律师协会组织的理论研讨会中得奖。
事务所以“诚信为民,法律至上”为宗旨,切切实实为民众服务,认认真真为民众办案,做到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不阿谀于权势、不迎奉于小人。
事务所认真完成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树立正确的执业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2005年、2007年,在法律援助中,两次为一审判处死刑的当事人,认真服务,使两名不同案件当事人在二审中得以改判,保留了生命。
事务所聘请专职行风监督员,使律师执业更加规范、认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0571-88250126
六、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