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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信息
职位名称 | 186 |
教育水平 | 本科及其以上 |
专业 | 不限制 |
需求数量 | 186 |
职位描述 |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江苏省宿迁市面向湖南各大高校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市选聘生”)到市直和县(区)工作(正式事业编制)。1、“市选聘生”到岗后,第一年安排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第二年起,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 2、“市选聘生”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选拔进县(区)直机关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市直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优先从“市选聘生”中遴选。 3、“市选聘生”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培训班,县(区)有序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各组织一次“市选聘生”座谈会、头脑风暴等交流活动。各地结合年度考核,对“市选聘生”进行专项考察、定期与“市选聘生”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成长情况。 4、“市选聘生”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或者考核考察中反映一般的,以及本人不愿意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的,不再纳入“市选聘生”队伍管理。 |
单位名称 | 宿迁市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 单位性质 | 党政机关 |
单位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是否五百强 | 是 |
2016年5月,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由原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区劳动就业管理处等3家事业合并组成,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行使该合并职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4名,现有员工34名,设有5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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