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辅导员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诚邀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投递简历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
招聘计划
辅导员7名
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和学风表现良好,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
5.按照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政策,年龄要求硕士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都为2019年。
招聘流程
1.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网zh***.cn[点击查看]注册,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应聘人员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学校相关网站等渠道的通知。
2.简历审核及考核
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中下旬,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对简历通过人员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包括初审面试、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和复试考核。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学校审批
考核通过人员经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等综合考察后,报学校审批。凡思想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学校不予聘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4.身体检查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5.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聘用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应聘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杨老师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辅导员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诚邀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投递简历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
招聘计划
辅导员7名
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和学风表现良好,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
5.按照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政策,年龄要求硕士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都为2019年。
招聘流程
1.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网zh***.cn[点击查看]注册,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应聘人员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学校相关网站等渠道的通知。
2.简历审核及考核
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中下旬,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对简历通过人员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包括初审面试、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和复试考核。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学校审批
考核通过人员经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等综合考察后,报学校审批。凡思想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学校不予聘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4.身体检查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5.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聘用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应聘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6194
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8181
联系电话:010-62336194
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