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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林业大学

(全职,发布于2018-12-3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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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辅导员岗位招聘启事
2018-12-30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辅导员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诚邀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投递简历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

 

 

 

招聘计划

 

辅导员7名

 

 

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和学风表现良好,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

5.按照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政策,年龄要求硕士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都为2019年。

 

 

 

招聘流程

 

1.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网zh***.cn[点击查看]注册,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应聘人员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学校相关网站等渠道的通知。

2.简历审核及考核

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中下旬,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对简历通过人员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包括初审面试、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和复试考核。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学校审批

考核通过人员经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等综合考察后,报学校审批。凡思想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学校不予聘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4.身体检查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5.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聘用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应聘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杨老师

北京林业大学2019年辅导员岗位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诚邀优秀人才来我校工作!

 

 

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投递简历时间: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

 

 

 

招聘计划

 

辅导员7名

 

 

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的教育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和学风表现良好,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招聘人员类别为应届毕业生

5.按照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政策,年龄要求硕士不超过2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统招统分,且在校期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时间都为2019年。

 

 

 

招聘流程

 

1.公布岗位及简历投递

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8日,学校公布招聘计划,请应聘人员登录北京林业大学招聘信息网zh***.cn[点击查看]注册,按照填报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投递简历,不接收电子邮件等简历投递方式。应聘人员填报完毕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招聘系统、学校相关网站等渠道的通知。

2.简历审核及考核

2019年1月9日-2019年1月中下旬,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通过招聘信息系统浏览应聘者信息,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组对简历通过人员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包括初审面试、辅导员职业能力考核、心理素质测试和复试考核。具体参加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学校审批

考核通过人员经思想政治、品德学风等综合考察后,报学校审批。凡思想政治考察未通过者,学校不予聘用。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4.身体检查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是否合格。

5.公示聘用

经学校批准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协议。

 

 

相关说明

 

1.学校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政策办理聘用人员的落户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2.应聘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如实填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已入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6194

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8181

 

 

 

 

联系电话:010-62336194

人事处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3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