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管理、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婚姻殡葬管理等重要职能。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538号,邮编:830001。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通知安排,民政厅计划招录机关公务员12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需求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察督办、应急值班、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史志、建议提案办理、车队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宣传处
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审核;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民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民政宣传、新闻发布;负责民政门户网站栏目的设置和信息的审核发布。
(三)规划财务处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指导民政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指导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民政审计和统计管理。
(四)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法规、政策;指导各地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辖权限依法进行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五)社会救助局
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拟订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和标准,指导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拟订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督查各地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六)区划地名处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指导行政区划的调整,负责乡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负责确定、公布乡级行政区划代码;指导地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指导地名管理,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指导兵团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七)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承担民政科技管理、行业标准化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厅系统“访惠聚”驻村(南疆支教)、“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
招录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报考
招录岗位
详见新疆自治区民政厅2019年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招录原则
新疆自治区民政厅2019年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国强
联系人电话:1890991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