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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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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教辅人员1名;
2.需求专业:经济法或民商法方向;
3.招聘条件:
①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形象端正、综合素质良好的全日制硕士;具备创新意识、敬业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②截止2019年7月15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7月15日后出生)。
③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二、注意事项
毕业生应聘我校工作岗位,初步通过网上应聘信息审查后,计划财务处联系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毕业生向计划财务处提交《选留毕业生资格初审表》(rs***.cn[点击查看]),并按要求附上相关材料。
2.计划财务处审查通过后,向人事处提交毕业生应聘材料。
3.人事处安排专家评审毕业生应聘材料。
4.人事处通知计划财务处安排笔试、面试,毕业生填写《选留毕业生审查表》。
5.人事处负责人、主管校领导审批。
6.人事处通知安排毕业生体检。
7.毕业生持体检合格单和就业协议书(国内毕业生在所在院校领取),与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
办理报到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后半年内,持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派遣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必须持有上述规定的所有证件方可报到,缺少证件或持其他任何证件、证明,人事处均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入校后,需在应聘岗位工作满4-5年,方可申请岗位调动。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人事和聘用关系,予以清退。
三、招聘方式
请登录zp***.cn[点击查看]注册填写应聘信息,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
如有疑问请咨询计划财务处,电话029-82334223。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北院基础部二楼205室)
计划财务处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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