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招聘地点:南校区综合楼s515
承办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公司简介:
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84年,是泰安市设立的首家法律服务机构,前身为泰安地区法律顾问处,2008年经批准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誉,连续荣获“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优秀”“十佳”律师事务所等荣誉。2016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招聘需求:
现因扩大规模和发展业务需要,拟招聘优秀专职实习律师6名、假期实习生6名。
应聘者条件: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备相关特长者可酌情录用。
认同金长虹律师所文化,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热爱律师职业,有志于长期从事律师事业。
应聘者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
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上述应聘资料递交至金长虹律师所办公室,或发送至金长虹律师所邮箱jchlawyer@,邮件主题“姓名 联系方式 金长虹”。附:假期实习生招聘需求表
假期实习生招聘需求表 |
岗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需求人数 |
律师助理 | 法学/金融学 | 6人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杰
电话:0538-6995018
邮箱:jchlawyer@
地址:泰安市宝盛广场D座502室
注:本章所指实习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应与假期实习生区别开来。
审核:王新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