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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社会救助经办队伍,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经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员数量
招聘单位:盈江恒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
(一)社会力量派遣到乡镇(农场)的工作人员职责。
主要协助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社会力量派遣到村(社区)的工作人员职责。
1.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村(社区)居民各项救助政策的咨询;
2.协助做好本村(社区)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社会救助及相关入户调查、走访、公示等工作;
3.协助做好救急难申请,入户调查、走访,公示及资金或物资发放工作;
4.协助村(居)委员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有关社会救助活动,参与组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规定参加公益性劳动;
5.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人数为19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无传染性或重大疾病,身体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及社会救助业务能力。
(四)年龄在18至50周岁,男女不限。
(五)竞聘上岗人员应专职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不得再兼职从事民政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六)下列人员不得聘为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非过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有过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
6、在读全日制学生;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求职人员将简历投递到邮箱1449821236@;或将简历从云南招聘网投递至云南盈恒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社会救助专职岗位。
(二)面试
报名合格人员,由盈江恒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筛选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照所招聘岗位人员数量3:1的比例进行筛选,面试主要考察被应聘人员仪表、思维反映、语言表达能力、电脑操作能力。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需参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美丽盈江公众信息平台、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每年一聘一签。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
录用的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工资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后3000元/月,由聘用单位缴纳五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发布期自2019年7月18日至25日止。
(二)本次招聘政策由盈江恒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咨询方式
盈江恒鼎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13578230171
联系人:武必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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