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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
更新时间:2019/8/9 |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cn[点击查看])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规守纪,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三)应聘人员需满足招聘岗位中的专业要求及其它资格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02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03 报名方法 (一)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7月25日09:00—2019年8月10日16: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sy***.cn[点击查看](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04 资格初审 学校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05 资格复审和考试 (一)资格复审 考生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 考试方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岗位能力测试分博文写作、现场测试(案例分析和主题演讲)两个环节,由学校统一命题测试考生对高校辅导员岗位的职业素质和处理学生事务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博文写作占30%,案例分析占40%,主题演讲占30%。现场测试(案例分析和主题演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总成绩计算办法: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 面试成绩×40%。
06 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07 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08 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09 纪律和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57013249,联系人:陆老师。
10 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57024651,联系人:黄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