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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北师范大学

(全职,发布于2019-09-2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劳务派遣岗位人员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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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与待遇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教务处相关科室辅助及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35周岁以下(198411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4.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优先。

7.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500字自荐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奖项、证书等)制作为一份PDF文件,于2019929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jwc@(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毕业院校 本人姓名 ),逾期不予受理。

2.教务处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认证。现场认证通过者,参加招聘考核(面试)。

3.通过招聘考核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教务处将不再重新组织招聘工作,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4.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网站公示7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波,王希

电子邮箱:jwc@

联系电话:0431-85099268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18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2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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