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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

(全职,发布于2019-10-14)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合同制法官助理
  • 信息来源:高校人才网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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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靖安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3周岁(1996101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101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以上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优先考虑;

5.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10111025

2.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 现场确认方式。报名人员可填写报名表并发至ycjafy@邮箱。

3.现场确认时需带好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其他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至靖安县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报名登记。

4.报名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中关于招聘条件的规定,按照诚信报考要求,届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二)笔试或技能测试及面试

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诉讼程序知识、裁判文书草拟。

笔试或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培训

为提高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靖安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4000元;双方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2.外地人员提供过渡性住房。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0795—478851618046753020

本公告由靖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靖安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合同制法官助理报名表

靖安县人民法院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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