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杭州]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全职,发布于2020-06-03)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杭州医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杭州医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6人公告(更新)

  • 工作城市:浙江省杭州市
  • 发布日期:2020-06-03 09:16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探索分业分类开展招聘工作、逐步扩大事业单位自主用人权的精神,我院制定2020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前一轮招聘后现将招聘信息更新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0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

    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

    招聘岗位明确优先考虑特定条件的,视为选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条件,但在获得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情况下,招聘单位可能谢绝其他人员应聘,也可能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招聘单位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此次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0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0年8月底集中更新。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将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1161694123@。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571-88081172(吴老师)。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五)考试、考核

    此次招聘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教师试讲、医师试诊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

    (六)体检

    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七)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或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级别岗位。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

    对于医院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另有专门待遇安排。

    五、咨询和监督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聘用等具体事项的,请直接联系0571-88081172(吴老师)

    针对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办法相关的各类意见建议,或者招聘实施过程中发现侵害应聘者权利的行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ww***.cn[点击查看])向有关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附件下载\

    招聘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