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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2020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公告 | ||||||
2020-06-04 (点击: 3564) |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0年6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非实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三)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七)专业不限。 (八)原则上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担任过专职辅导员或连续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兼职辅导员)。 (九)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在现场报名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16日8:30-17:30。 2.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大学生服务中心。 3.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贺州学院2020年应聘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4)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 由学工处依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通过现场审查的应聘人员领取《贺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考试通知单》。 5.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rs***.cn[点击查看])公布。 6.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并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rs***.cn[点击查看])发布调整公告,且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阅读理解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案例分析判断能力、行政管理能力、应变能力等,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等等。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最终成绩会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rs***.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示。 (三)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到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人事处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rs***.cn[点击查看])发布。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收到录用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造假、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规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入职资格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监督电话:0774-5225272 报名咨询:0774-5228650 钟老师 政策咨询:0774-5697166 林老师
附件: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2.《贺州学院2020年应聘辅导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贺州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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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已下载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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