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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时间: 2020/6/9 阅读次数: 439 】【我要打印】【关闭】 |
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是射阳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为满足楼宇亮化管理及日常保障工作需求,充实楼宇亮化管护队伍,经县领导批准,选拔优秀适岗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高空作业维保人员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和低压电工证,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17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高处作业证、电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3.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理论测试(总分为100分) 理论测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 (二)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科目:岗位技能测试 (三)考试时间 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准考证领取地点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 2.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理论测试成绩按30%比例、技能测试成绩按7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理论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在公示期满后报城管局党委批准后,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签订后,本次招聘全部结束,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正式聘用期间享受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国有企业职工性质人员同等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23555(县路灯管护所)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 202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