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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紧缺人才 招聘简章 |
为进一步加大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快高层次专业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储备,现面向全社会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8名,现将有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生源地、户籍不限。 3. 应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所学专业符合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或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或中外合作办学排名前10名高校。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全日制学历学位(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毕业暂缓,经核实确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延后),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应聘人员需符合工作相关回避制度;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岗位和人数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5日至8月20日登录网站(ks***net[点击查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15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其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拿到毕业证书的,可以不提供),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等证明材料。社会人员须提供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审核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8月21 日15时。报名咨询电话:0512-63102345,用人单位电话:0512-63960568。 2.综合素质评价。组织评委对报名合格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照1: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4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net[点击查看])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报名时上传的全部相关材料,须在面试前交验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和结构化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均为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net[点击查看])公告栏。 资格复审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相关荣誉、资格证书等。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net[点击查看])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往返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给予定额补贴(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日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其他关于疫情防护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net[点击查看])公告栏! 4.自我推荐。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自我推荐环节人选。应聘人员可以通过制作PPT等方式,向评委推荐自己,时间不超过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 5.体检、考察和公示。按照自我推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ww***net[点击查看])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时间报到。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其他事项 1.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2.薪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5万元,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 本《简章》只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