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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汪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汪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汪清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7日至2002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依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汪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汪清县教育局设定并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招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延边州内现在编在岗教师。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河北新政务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1份,以及《2020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报名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同时提供电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约295×413,格式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