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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为就业相关任务指标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15号)和《漳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漳毕办[2020]5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开展以“八大行动”为牵引,组织实施“十个一批”扩岗行动,确保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及18个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华安县户籍或华安生源。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1、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2020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薪资待遇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渠道列支。
岗位所属单位 |
岗位名称 及代码 |
岗位数量 |
学历 |
专业 |
沙建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001 |
1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新圩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002 |
1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高安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003 |
1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仙都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004 |
1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丰山镇中心幼儿园 |
幼儿教师005 |
1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乡镇卫生院 |
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006 |
3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类、药学类 |
乡镇卫生院 |
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007 |
3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类、药学类 |
乡镇卫生院 |
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008 |
4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类、药学类 |
合计 |
|
15 |
|
|
2、公益性岗位:招聘离校未就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兜底保障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其薪资待遇按华安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渠道列支。
岗位所属单位 |
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 |
岗位数量 |
学历 |
专业 |
丰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09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沙建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0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新圩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1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华丰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2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仙都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3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湖林乡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4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高车乡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5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高安镇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6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马坑乡便民服务中心 |
支农、乡村振兴017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合计 |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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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
1.报名审核:根据报考具体岗位,请于2020年11月17日~18日上班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分别到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报考001—005岗位)、卫健局五楼办公室(报考006—008岗位)、人社局四楼人力资源开发股(报考009—017岗位)参加报名资格审核: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的原件和A4复印件各一份;②《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在照片栏上贴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报名表可登陆“klg7363015@”邮箱(密码:rsj7363015)进行打印。
2.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参照《华安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础岗位和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表》的标准执行。
量化考核工作分别由由教育局(报考教师岗位)、卫健局(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人社局(报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岗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
按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采取走访、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核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服务单位服务年限为一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信息在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示公告栏发布。
2.华安县教育局咨询电话7358569、联系人:林志杰。华安县卫健局咨询电话7362202、联系人:郑巧芬。华安县人社局咨询电话7363015、联系人:郑丽娜。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华安县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负责解释。
附件:《华安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岗位和公益性岗位量化考核表》
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安县教育局
华安县卫生和健康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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