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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江阴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2007年江阴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政策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市编办核准的编制计划内通过面试等形式进行录用;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3、对在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无视有关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求职者,将取消当年考试或录用资格;已录用者,将予以辞退。 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数额及条件详见《2007年江阴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查询网址:江阴卫生网(ww***.cn[点击查看])、江阴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妇产科学、麻醉学专业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2007年应届非江阴市生源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 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主要指夫妻分居两地、在澄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澄驻军配偶等情况)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其他均需为江阴市生源或具有江阴市常住户口。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符合《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28-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文化西路43号)。 3、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3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2007年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报到证》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关证件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4、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就业志愿。首先按第一志愿录用;对第一志愿无人填报的招聘岗位,再按第二志愿录用。 5、在职人员在进入体检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时需缴纳考试费98元/人。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与面试的权重为5:5。 1、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对应专业的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题型为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 笔试时间为2007年6月9日8:30―10:30(请考生于6月6-7日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为江阴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健康路30号)。 笔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1:2的比例确定每个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三)体检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高考体检标准》(医药院校考生相关标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与录用公示 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考试成绩、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江阴人才网、江阴卫生网进行公示。 (五)录用手续及聘后管理 1、经公开招录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办理调动手续。公开招录的毕业生,凭市人事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录取通知书》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首次就业手续。公开招录的社会其他人员,凭市人事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好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2、各单位新录用的毕业生,根据《江阴市人事代理办法》统一实行人事代理,代理期限三年。 3、招录单位应按规定与通过公开招录的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咨询电话:86860425(人事局)、86861209(卫生局) 监督电话:86860228(监察局)、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江阴市卫生局 江阴市人事局 江阴市监察局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2007-5-21 9:54:11] |